第(1/3)页 郑龙的表态很直接,也是差不多其他所有人的态度,大家很多都是梁汉的粉丝,都看过他的电影,要说合作那肯定都是十分乐意,但是不能不考虑现实。 李强苦笑着说道:“我也知道这是个非常冒险的行为,但是,综合下来以后,也是最适合的一个选择。我想大家所有人都清楚也都跟我一样认可,除了这个费用的问题,他应该是最能够体现我们安保公司专业面貌和整体形象的明星了。” “而且,大家对于他的影响力也都是非常的认可,所以,我在想能不能换一种思路,找到他和他的团队去协商,尽量争取在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范围内,去达成这次的合作。因为从他的演艺经历来看,他对于竞技、武术之类的确实是发自内心的热爱,而我们公司目前也在逐步的崛起,或许我们可以从这个兴趣点除非去引起他的关注然后去坦诚这个合作。” “再就是,或者我们可以通过提供安保等方式,去折算这个费用。” “至于说别的明星,特别是现在刚刚火起来的一部分,确实粉丝基础看似庞大,性价比也很高,宣传作用应该不错,但是实际上,形象不匹配,现在的选秀明星大多数都是奶油味很重,跟我们安保公司的风格截然相反,这样的人出来做广告,没有任何的说服力。” “而且,所有的宣传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业绩,像那些选秀明星他们的粉丝主要都是些年轻人甚至于小孩,消费能力仅限于去买一些便宜的代言产品,去看看演唱会,跟我们的安保服务完全就是不同的层次,也很少有这方面的需求,所以很难转化成业绩。那找这些人,就只能小范围的在他们那个圈子里产生一定的团体安保业务,但是很难做到更大的圈子的一个推广。” 李强的话一说出来,依旧还是许多的反对,基本上都是觉得他这个想法过于的异想天开了。 郑明玉也提出质疑:“首先这个想法和思路我觉得很好,但是现实情况很难达成。这个合理的范围,多少算是合理?我们的合理范围,跟人家的合理范围肯定不能够一样,目前来说我们能够提供的宣传费用,最多也就一百万,但是一百万对于他那个级别的明星来说,可以说完全就是个笑话。” “而一旦明星自降身价做广告代言,是不是要考虑对于他们自身的影响?所以我觉得这个很难。” “而且,我们并不是说非要请明星做广告不可,也可以通过其他的一些宣传方式。” 第(1/3)页